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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商標駁回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有違商標法不予注冊。如商標缺乏顯著性、易產生不良影響、或與在先商標相同或近似,或者不符合《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商標局就會下發駁回通知書。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商標常規駁回復審和部分駁回復審。
1、常規駁回復審
駁回復審是申請商標被駁回的主要救濟途徑,是申請人爭取該注冊商標的機會;且駁回復審期間可以保留在先申請權,有效延緩時間,等待注冊的障礙被掃除后可使商標最終取得注冊。
2、商標部分復審
如果申請商標與多個近似商標相似,可以選擇放棄相同或相似的部分類別,再做復審。
3、撤三+復審
這種方式適用于引證商標注冊已滿3年的情況,可以將對方3年未按使用的類別同時提交撤三申請+復審申請。
4、提出異議/無效+復審
引證商標所有人存在抄襲申請人在先商標的惡意的情況下,可對引證商標提起異議或無效申請,同時提交駁回復審申請。
5、復審的時間
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裁定通知書或撤銷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滿前申請延期,延期時間為三十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證據材料如郵局或居委會的證明。證明收到駁回通知書、裁定通知書或撤銷通知書晚了的合理理由。
6、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標代理委托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需提供蓋有申請人章戳的委托書。大陸以外地區的申請人要在中國申請商標復審的,必須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進行。
(2)、各類復審申請書:委托代理機構申請商標復審的,由代理機構制作。
(3)、理由和證據材料
商標駁回復審的時間是自收到文件之日起的15日內,敲黑板,劃重點!切記!15日是指自然日而不是工作日!【注意:商標網上申請電子化改革后,商標電子文字送達日期:自文件發出(發送至商標網上申請系統)之日起滿15日為送達日期。駁回復審期限屆滿日為:《商標(部分)駁回通知書》文件發出(上傳至商標網上申請系統)之日起15日+15日?!?/p>